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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系亲属部分赠予房产后4年内不具备购房资格

2019-09-11 16:53:05  阅读:2652 作者:责任编辑NO。卢泓钢0469

近来,有市民在市长信箱中咨询,父亲有一套全产权房产和第二套房产15%的产权。第二套房产我有85%产权,父亲15%产权。2018年4月,父亲将15%产权赠予我,现在还剩一套房产。请问这种状况我父亲能否现在在长沙买房,仍是得赠予后4年才干买房?我父亲是长沙本地户口,房子都是10年以上的房。

市长信箱回复为:购二套住宅需一起满意以下三个条件:1首套住宅不动产权证发证时刻满4年,2长沙户籍满2年,3已婚或单亲家庭(独身个人家庭不具有购二套房资历)。另如赠与人自处理赠与过户手续起4年内不具备购房资历。

(来历:市长信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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