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这两年全国房价大涨,二手房交易纠纷也同时激增,深剖原因,二手房交易周期长,尤其是当卖家的房屋处于贷款中,购房方也需要按揭购房的情况,办完手续的时间通常都在2个月左右,这期间房价天天涨,手续没办完,房子已经涨了一大截,卖家觉得房价上涨卖亏了,又不想承担违约责任,于是就使出各种手段想让购房方违约。
今天就来和大家聊一聊二手房交易过程中,因房价上涨卖家反悔,举报购房者贷款使用虚假资料,想以此逃避违约责任的真实案例:
”2017年3月,购房者孙某通过重庆某家了中介购买韩某位于重庆市南岸区的房屋,总价120万元,合同约定:签订合同当日孙某支付定金2万元,韩某房屋解押时再支付首付款33万元,贷款85万元通过按揭方式支付。“
房价上涨 卖家想违约
合同签订后,购房者孙某的按揭贷款很快通过审批,同时也按合同约定支付了33万元给卖家,卖家韩某也顺利完成了房屋解押,按照流程下一步应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,此时韩某见房价上涨金额已远超定金2万元,不想继续覆行合同但又不愿意承担房价20%的高额违约责任,先找中介给孙某协商解除合同,并愿意双倍退还定金,被孙某一口拒绝。
协商无果 卖家举报购房者使用假资料
正当韩某进退两难时,想起贷款时孙某为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,使用了假离婚证给银行,如今贷款已通过审批,但还未完成放款手续,便指使韩某姐姐去贷款银行举报,果然,贷款经办客户经理再次核实买家提供的是假离婚证后,根据规定停办了本笔贷款。
卖家拒绝配合再次申请贷款
韩某以为自己的阴谋得逞,因为合同中有约定买卖双方提供真实资料的义务,购房方孙某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贷款停办,由孙某承担违约责任看来是铁板钉钉了。不料韩某却等来了孙某与妻子真离婚,中介通知配合到另外的银行再次申请按揭贷款的消息,韩某自然是不愿意的,认为已经办理了一次按揭手续,拒绝再次配合,并要求孙某将房屋尾款一次性支付。
购房方冻结房屋 一纸诉状上法庭
2017年6月,孙某见韩某存心反悔,便向法院申请了产财(诉前)保全,冻结该房屋,将韩某告上法庭,2018年5月法院开庭审理,孙某也拿出了85万元提留至法院,要求韩某覆行《房屋买卖合同》,此时离当初《房屋买卖合同》的签订已过去1年多,又正值房价疯涨期,现在的房价与当初的房价已经拉开很大距离,即使购房方现在支付现款,韩某仍然不愿意履行合同,以孙某提供虚假资料为由进行反诉。
法院判决卖家须继续覆行合同
法院审理后认为购房者孙某提供虚假资料此举虽不为法律认可,但在客观事实上是为了促成合同的达成。韩某拒绝配合再次申请按揭贷款,是导致合同不能覆行的根本结果,应承担主要责任,另外孙某已提留85万(贷款部分)至法院要求韩某覆行合同,法院予以支持。卖家韩某不服一审结果,经过二审、再审后,最终在2018年12月,得到了维持一审判决结果。
信守合约受法律保护
通过这个案例看得出来很具有代表性,尊重合同、信守承诺才是立足之本,不能因为一己之私而动歪心思,购房者孙某为享受更优惠的贷款政策提供假离婚资料差点就“钱”“房”两失,卖家韩某见房价上涨自作聪明损人又不利已。孙某能顺利打赢合同官司,也多亏选择了一家正规的二手房中介公司,在处理纠纷时作出了正确的处理,收集了卖家去银行投诉和拒绝再次办理按揭手续而的关键证据。
二手房交易水这么深,你还敢绕开中介私下交易吗?












